重購退稅【賣屋相關稅法】
重購退稅【賣屋相關稅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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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重購退稅」
依據土地稅法35至37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,二年內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者,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,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,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,就其已納土增稅額內,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數額。
五年内出售則須再補上稅金
重購退稅【賣屋相關稅法】
「重購退稅」
依據土地稅法35至37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,二年內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者,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,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,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,就其已納土增稅額內,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數額。
五年内出售則須再補上稅金